从南锣出来走了大约半个小时,隐约看到远处岔路口里散发出的的乳白色亮光,看来沈叔已经先把车厢灯给提前打开了。
晓梦故意放慢了速度,示意我先进去和她爸去打招呼,子豪却完全没有注意到晓梦的意图,顺着沈叔泡好的大麦茶香,大步流星地走进了车厢,张手要向沈叔讨杯茶水。
因为粮食的分配毕竟有限,本着物尽其用的初衷,剥下来的大麦壳是线里最常见的泡水利器,别看只有微微地清香,那也是家家必备的香饽饽。
只有极少数的人会将本来是作主食食用的大麦粒用大火爆炒后制作成地道的大麦茶,炒的越多,就意味他吃的越少。而沈叔就是这样的一个好茶之人。
从我记事起,可能是他咳嗽的缘故,沈叔的饭量就一直不大,而满屋飘荡的大麦清香则萦绕在我儿时的每一处记忆里。
迈进车厢,扑鼻的大麦茶香顿时充盈了鼻翼,不知怎得,每当闻到这股味道,心情都会不禁平静下来,上班前的抵触情绪也会一扫而空。
“爸,小夕今天可是准时来的哈。“
身后的晓梦径直走向她位于车尾的专属座位,装作毫不在意地向她老爸汇报说道。
“沈叔您这茶真是世间少有!喝惯了您这个,回家我都喝不下那种大麦壳煮的啦。“
子豪则依在车头的驾驶室门口向坐在里面架势椅上的沈叔袒露心声。
说实话,能让子豪依旧在小组继续干活的最大驱动力,除了晓梦应该就是沈叔的这壶茶了。
“咳咳,就只给喝一杯啊,这玩意儿有多金贵你小子又不是不知道。“
沈叔站起身夺过子豪手里的茶壶,一边看向车门处的我,欲言又止后转过头默默地按下了关门的按钮。
“幸亏沈叔您从小收留的是我,要是他,估计吃的米就够您喝半辈子茶水了。“
看着沈叔已经满头夹杂的银发白丝,再想起小时候他教我打拳击的种种画面,之前和子豪聊天时的愧疚感不禁涌上心头。
在我看来,这时候谁先说话,谁就算先主动认错了。
“起码子豪不气我啊,你呢,咳。“
沈叔话音未落刚想咳嗽,喝了杯茶水压了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