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领导坐车走了,来接的是他的夫人,一位显然也是高高在上又精明能干的女人。
她走时只吩咐曾庆华与曾灿华:“你们先去吃饭,吃好了带小苏回家来。”
“灿华,你这个伯母很厉害啊!”
傻龙从这个女人身上感觉到智慧与精明强干,同时女人的一切都体现得恰到好处。
“当然,我母亲比我老爸强多了。”
狗眼看人低的曾大少是母亲的粉丝。
“我伯母比我大伯职位还要高点儿。”曾灿华笑了笑,“我大哥最崇拜伯母了。”
“不会是恋母情结吧?”
傻龙笑了笑。
“你一个小骗子也懂得恋母情结?”
“神经哥,你这么看不起我?”
“咦,神经哥这个绰号不错……其实你小子很厉害,那几根银针简直是魔针,只是你的意识太普通了。我很好奇,这样普通的意识也能让你有这样的成就。”
傻龙摇头,与神经病在一起,自己会不会变成神经病?
“哥,苏龙的智力并不比你差,当年是以县理科第一的成绩考上大学的,要不是突然出了事,他也可能与你一样成为留洋博士的。”
“智商不是一切,意识才是决定人能不能成为顶尖人才的关键。爱恩斯坦小时候就很弱智。普通人的意识只能让人成为普通人,哪怕他有二百以上的智商也一样。”
傻龙听了神经病的话,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
这家伙的话很在理,只是普通人听不懂。
正在这时,凄厉的救护车警报声传来,然后一辆救护车开了进来,停在他们不远处,几个医生快速跑了过来。
很快从车上抬下一个壮汉。
“咦……毒掌伤的!”
傻龙瞄了一眼,立即看出了壮汉伤势。
“你这样就能看出他的伤情?”曾灿华惊异地望向傻龙,好奇地问他,“这人还有救吗?”
“用医院的普通救治方法,这人死定了。”
“那你不出手?”
曾灿华继续试问。
“我与他无亲无故,为什么要出手?”
傻龙冷漠地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