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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宗无颜之月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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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人祸(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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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但继承权的放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而在接受继承之后,因继承而产生的义务也是必须履行的。胎儿没有继承权,但应保留继承份额。继承权作为一项法律权利,是针对活人而言,因此胎儿和死亡了的人没有继承权。但基于继承法的特别规定,胎儿应分得一份遗产,这在法律上表述为“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岳父是位汽车驾驶员,家庭经济状况较好。岳父生育三个儿子,其妻早年去世。2005年5月,岳父的第三个儿子因车祸死亡,此时,其妻子已怀孕6个月。同年10月,弟弟突然发病死亡,安葬完毕之后,其长子与次子将王华遗留的11万元的现金和一栋价值16万元的楼房进行了分割。妻子得知后,遂向两位哥哥提出异议,认为其怀孕胎儿应分得一份遗产。为此,两位哥哥反对,认为弟弟已去世,腹中胎儿不具有继承权。诉至法院,要求保护腹中胎儿的合法权益。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胎儿没有继承权,但是应当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所以,腹中的胎儿应当享有一定的继承份额。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刚才我们已将强调了“死亡”“个人”“合法”这三个词,现在就不再赘述。关于遗产这部分,主要需要注意的是遗产的范围。

    一切争夺乃人性欲望,世间红尘如梦如幻。

    伊邪纳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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