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小孩看上去只有十岁左右,抱着被放回萨摩耶蹭来蹭去,估计萨摩耶喜欢蹭人的毛病也是和他学的。
既然这么喜欢,干嘛要丢给我们?万菲菲不解。
我看你们很强,又有很多吃的,小白跟着你们肯定能吃饱,谁知道你们这么变态,居然还要吃小白!可能杀狗这一幕对于这个年龄阶段的小朋友来说心理阴影有点大,眼前的小孩一边哽咽一边说道,似乎要哭了。
别装了,末世里待了这么久,什么没见过?还在这里装可怜。万子墨被骂变态,刚刚下去了一丢丢的怒火瞬间飙升回来。
没有养小孩经历的兄妹三人显然不吃偷菜贼这套,但是万森山和王阿姨却心疼了起来。
这么小的孩子肯定是饿狠了才来偷吃的,你们别这么凶。万森山慈爱地给了小孩一颗巧克力,看着他吃得腮帮子鼓鼓的久违的笑了出来。
看吧,你一直不结婚生子,老爷子一厢爱孙之情现在全给外人了。万菲菲揶揄道。
黄金单身汉的快乐你不懂,怕便宜了外人你自己生去。万子墨怼了回去。
两人斗嘴间,小孩已经吃完了三块巧克力一块面包两个鸡腿以及一瓶牛奶。
这胃口一看就是异能者。
偷菜贼被抓到了,王阿姨又起身去做菜,看那分量估计是起了留这小孩吃饭的念头。
哪怕刚刚已经吃过一轮,闻到王阿姨做菜的香味小孩仍是咽了咽口水打消了偷偷溜走的念头,席地而坐靠在萨摩耶身上,老老实实的回答起了他们的问题。
他说他是孤儿,小时候被妈妈丢在了垃圾桶边,是旁边拾荒的老乞丐看到了不忍心就把他抱回来养着,本来还以为会养不活,没想到他命硬被老乞丐随便养养也还是磕磕绊绊地长大了,其实他已经十四岁了,由于从小就没有吃饱过,所以看着瘦瘦小小像10岁左右。
老乞丐没有念过太多书,也起不出什么好听的名字,就在捡来教他识字的书里给找了个两个字取名之初,人之初,性本善的之初。这两个字笔画也少,之初学起来也很快。
不是没想过把他送去福利院,可是之初不想离开老乞丐,也觉得现在的生活挺好的。一老一小一边要饭一边拾荒,日子倒也过得挺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