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抽丝剥茧破疑案 追回赃款展笑颜(2/3)
资产和流动资产共折价50万是我个人的财产。除去30万 还剩20万,是我和银山哥的股份。就是这么个情况。”
赵工:“也就是说,过去青山厂长用他个人的钱堵住了借债30万的窟窿。所以,罪犯赔赏这30万,就是青山厂长的。大家晓得了吧?”
青山说:“梁董事长,梁律师帮助破了案,这个律师费我得支出。另外大家也没少为这事担惊受怕,操心操劳,我晚上请客吃饭,大家一起庆祝庆祝。”
梁董事长:“大家一起吃个饭高兴高兴啥都有了,我也没为谁辩护,只是提供线索,帮助破案而已,这也是锻炼我的好机会。”
青山:“董事长不仅是一个出色的律师,还是一个了不起的私人侦探。”
王会计:“我看董事长,跟福尔摩斯有一拼,连公安经侦队都破获不了的经济案件,梁律师一出马就给拿下来了,佩服!佩服!”王会计伸出了大拇指。
银山:“你们说的话我听不太懂,究竟这个案子咋破获的,董事长给讲讲呗!”
梁董事长:“好,我就简单讲一下。
首先,分析原委。换给我们的设备是油厂淘汰的老设备,这个老设备一个是出自机械设备厂的积压货,一个是出自香油厂淘汰的设备。d城机械厂业务经理有意间接杀人案出来后,查证他们一年来的销售记录并没有老设备的卖出,也没有存货。这就说明这个老设备有可能出自同行业。
其次,判断推理。同行很多,驿城区就有三家,而作案的只能是一家。谁是这一家?当然是与我们有过密切交往,生产、销售、计划上项目、购置机器设备、到哪里购,什么时间出发,什么时间装车,用车牌号,走那条路,有可能在哪里吃饭等都要了如指掌。由于我厂没有防人之心,没有保密意识,基本上是赤裸裸的,非常透亮。谁了解我们最多呢?当然是宏光香油厂。他们既有作案的动机和目的,又有作案的条件。
再次,寻找证据。捉贼捉赃,假设宏光香油厂是罪犯,在没有找到证据之前只能是假设。先发现情况。一、宏光香油厂产量不足,所以,他要购买我们的产品;二、老厂地盘小,没有扩展空间;三、竞争不过,想釜底抽薪搞垮我厂,进而达到收购我厂的目的,结果未遂;四、挖墙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