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完了。”
听到沈京韬的声音传来,夏诗瑶放下了手中的报纸,“你已经写完了呀,好快,我还没有看完报纸呢。”
美丽的脸上露出一抹可惜。
“能把这份报纸借给我,让我带回去看吗?”她想把这份报纸看完了。
沈京韬点头,“没什么不可以的。”
“谢谢。”夏诗瑶脸上绽放出欢喜的笑容。
那笑容十分灿烂耀眼,叫沈京韬不禁微微的失了神,不过夏诗瑶没有发现,她的目光又回到了手上的报纸,继续看方才她没有看完的一则消息。
见状,沈京韬回过神后问道:“你很喜欢看报纸?”
夏诗瑶点头,“我平时还挺喜欢读书看报的。”
闻言,沈京韬眼中闪过一抹像是不解的光芒。
她说她平时还挺喜欢读书看报的,她大哥不是说她不爱学习,以前最讨厌读书吗?
看来她下乡当知青后,成长了不少,变得爱学习了,所以喜欢读书看报了。
这很好……自己平时也挺喜欢读书看报的。
夏诗瑶看完方才没看完的消息后,放下了报纸,她没有忘记沈京韬的存在,也没有忘记还要打电话给她大哥的事。
“沈支书,你的药真的很管用,我的脚现在已经感觉不到什么疼痛了,可以起来走路了,我想打电话给我大哥了。”
她试着动了动脚,虽然还有一点轻微的疼痛,但比起先前一动就疼得厉害已经好多了。
这点轻微的疼痛,不会影响她走路。
沈京韬吐出一声“好”后,就起身来到夏诗瑶面前,想伸手扶她起来,却被她挥手拒绝了。
“我感觉我可以自己站起来。”夏诗瑶觉得先前已经麻烦他很多了,现在自己脚不怎么疼了,就别再麻烦他了。
想着,她伸手撑着椅子边站了起来,还算轻松。
夏诗瑶很高兴,就方才站起来这一下,她感觉自己完全不用人搀扶,可以顺利的自己走到沈京韬的办公桌前打电话。
可下一秒她就发现自己高兴得太早了,她忘了自己崴到脚时,不但伤了脚踝,还把鞋跟给弄断了。
她伸出脚去,没了鞋跟的那只鞋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