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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七零嫁懒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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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4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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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美凤嘴里提到的张寡妇在平乐村生产大队大小也算个名人。

    她出名倒不是因为寡妇门前是非多,而是因为她有一个宠妹无度的哥哥和一个远近闻名的懒汉儿子。

    张寡妇本家姓刘,听说她小时候被卖给了富贵人家当佣人,这一去就是小三十年的光景。

    除了中间有两次她回来给父母奔丧,再回来便是建国后的第三年,她死了男人,抱着两岁大的儿子回来投奔她的哥哥,刘大壮。

    刘大壮少时便在城里当学徒,技术不俗,张寡妇回来投奔的时候,刘大壮已经混成了国营重工厂的五级工人,工资不算低,养活全家尚有盈余,就算再加上妹妹和外甥,他也能养得起,只不过城里的住房条件实在不允许。

    刘大壮和媳妇一共生了五个孩子,一家七口挤在一个不到三十平的小房子里,已经捉襟见肘了,就算刘大壮再想留妹妹和外甥一起在城里生活,也实在住不下啊!

    张寡妇也不想给哥哥添太多麻烦,便提出了要回农村老家安家。

    就这样张寡妇便抱着儿子回到了平乐村生产大队。

    老刘家曾经的老房子虽然还在,却已经破败得不成样子,不能住人了,刘大壮本想推倒了原地重建,但张寡妇却说,既然要重建,莫不如换个地方,她心里想的是,寡妇门前是非多,莫不如住得偏僻一些,她平时少出门也少见人,省得麻烦。

    因此刘大壮便跟大队申请换了村东头的一块地,背靠大山,很是安静。

    张寡妇住下来之后,真的就像她说的那样,平时很少往人前凑,她不会干农活儿,因此也不跟其他社员一起上下工。

    她懂一些药,便经常挖一些中草药,自己处理了,晒干,攒到一定数目之后再拿到大队去换工分。

    然而,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就她赚的这仨瓜俩枣的,能养活自己和孩子才怪呢,还不都是靠着刘大壮接济。

    自从张寡妇安家之后,刘大壮几乎一个月就要来村里一次,哪一次不是大包小裹的。

    张寡妇吃的穿的用的就跟城里人没什么两样儿,能不招人羡慕嫉妒吗?

    能不出名吗?

    因此,即便张寡妇深居简出,也有无数人经常酸溜溜地提到她,比如原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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