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千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14章 荣辱与共,同进同退(2/3)
书架管理返回目录
样也是我所能承受的极限。

    要是对方还不满足,并准备漫天要价的话,那我肯定得就地还钱了!

    好在韩庆美还算上道,做事也挺讲究分寸和规矩的,不是那种单纯就喜欢钱,掉进钱眼儿里的人。

    但老话说,防人之心不可无!

    不管她是不是真上道,我肯定不能立马就答应,必须得做做样子,装出一副考虑的架势来。

    毕竟对方是老江湖,要是我答应的太爽快,难保对方不会起疑……

    约莫十五分钟以后。

    “尘归尘,土归土。今天晚上的事情,咱们就一笔揭过了。”

    “至于你后来说的事情……我需要时间考虑考虑。”

    “记住了小伙儿!只此一次,下不为例哦!”

    一边笑吟吟的说着话,韩庆美一边将我和秦雷亲自送到了宾馆楼下。

    虽说团队协作的第一次做局试水摸鱼彻底失败,并且还以倒贴了两万块的代价而告终,但我竟然没有半点儿的不甘不愿。

    相反,我的心里甚至还有些小小的窃喜。

    之所以会这产生这样怪异的情绪,是因为通过刚才的接触,我发现韩庆美做人做事,有着很强的原则性和纪律性。

    这一点,倒和驼叔有几分相像。

    像韩庆美这种能拿捏得住分寸的人,只要利益给足了,一起合作搞事情还是比较有谱的。

    至少她不像余霜那样利益至上,纯粹就为了追逐最大化的利益,而一直反复的横跳。

    因此,在花十二万解决了秦雷的事情之后,我顺带还和韩庆美提了一嘴大鱼的事情。

    在这里,我所指的大鱼并不是康志伟,而是另有其人。

    虽然韩庆美并没有立刻就答应,但我知道……她动心了!

    试问谁人不爱财?!

    像韩庆美这种一带多,领着小团队混江湖的燕门中人,每天的开销比起那种专业的老千团队来,是要出很多的。

    毫不夸张的说,她们基本上都把大部分的钱花在了穿着打扮,以及保养等方面。

    因为于女人而言,最值钱的,就是一张脸蛋以及身上的那副皮囊!

    这是她们立足社会,混迹江湖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