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我们的侄子。而且,是我们两个,很疼爱很疼爱,当做掌上明珠一般的大侄子哦。”说着,烟雾中的他,冷笑一声。
“明白,他是我们的挚爱亲朋……所有,需要加钱!”
“对滴!”王三宝点燃了烟锅,道:“是我们那么疼爱的大侄子,自然要加钱。”
哦?
两位【加钱居士】?
“对他好一些,买一些烧鸡啊,小酒啊,经常犒劳他一下。”
“就是,让所有人都看到,这是我们最疼爱的大侄子。”
“嗯,就说:他是我们大哥,唯一的骨血。嗯,再说,他还有两个妹妹,需要照顾。事后,一定会加钱滴!”
“明白。”
“嘿嘿。”两人冷笑起来。
暗淡的星光下,仿佛两个吃人的鬼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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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
看到星光,萧帆一阵恍惚,因为星光之下,北斗七星飞刀,烨烨生辉。这是王晨曦的兵器,王晨曦……两个多月过去了,两个月,萧帆都在穿越原始森林,他,故意不提起这个名字。
今天提起了这名字,心中,也是十分的……不能说难受,只能说复杂。
说不清,道不明。
“没有她,我现在,应该已经去了朝廷的上林苑,开始修炼了。”
“可惜,因为她,我只能当一个邪修,灭了徐家满门。”
“无法加入大宗门,从今天开始,流浪修仙界吧。”
所谓:亡命天下。
不说王晨曦的事情了,萧帆取出七个飞刀来:这飞刀,也和天象有关。金光剑,喜欢晴天,喜欢正午太阳最浓烈的时刻。霹雳斩刀,喜欢雷雨天,尤其是雷霆爆发的时刻。但是,星耀飞刀,则喜欢星空。
果然,星空之下,星耀之力大爆发,飞刀锋利了几倍!
“好东西。”
“幸好当日,是一个雷雨天,没有星辰,所以王晨曦的飞刀,被我轻松的击败。”
说起空手入白刃来,萧帆取出了【银蚕丝手套】。这手套,可是水火不侵,而且,坚韧无比。足以让萧帆,一瞬间握住敌人的锋利兵器。甚至,萧帆作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