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校尉露出凶狠之相:“谁敢?我劈了他!”
难控制?糜芳在旁边听的心中不安,这话怎么越听越有威胁的成分?
“末将并没有这么说,陶刺史乃徐州之长,自有陶刺史的能耐,但论及军务征战,曹将军在徐州却属第一。”
“好!”陶商继续道:“我身为监军,虽说诸事皆以军法为上,但我也知道诸位的难处,众将出征在外,风餐露宿,为国为民浴血疆场,一个不好,就是马革裹尸还,做人做事要公平,各位付出了应得的辛苦,那就要有应得的报酬。”
迎着众人惊疑不定的目光,陶商缓缓坐下,环顾四周其他人,道:“我奉刺史大人之令,奉命监军,只认军令,不认人情,这次西征,统兵的是糜将军,不是曹将军!大战在即,咱们都需得尊军令办事,我希望你们心中有一杆秤,你们要知道领兵的是谁,要知道谁说的话你们该听!”
“马上就要西征会盟了,我陶商奉命监军,与各位同赴前线,讨贼诛逆,今夜这顿饭,按我的话讲,算是出行酒,也算是见面酒!我跟诸位也都认识一下、混个脸熟,往后的日子,还需得仰仗诸位好好辅助糜将军,打几场漂亮的胜仗,别辱没了咱们徐州军的名声……来,干一个!”
说完,陶商抬起一脚直接踢翻了桌案。
这时候再不明白,得多没有眼力见?还说什么出征酒、会面酒的……摆明了就是有预谋的鸿门宴!
“想要,就拿走!不想要的,就去领棍子,然后和渣渣吴校尉做伴吧。”陶商笑着道。
按照常理,最好的办法是陶商和糜芳施以恩典,靠着时间一点一点的收服他们的真心,用时间来充实感情……但现在出征在即,陶商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扯这犊子。
陶商撇了撇嘴:“事大呢?”
糜芳和陶商一左一右的坐在主位上,看着下面这些将领,心中各有所思。
每个人都有气节,每个人都有风骨,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气节风骨远都比不上吃饭重要。再凶悍的将军也是人,再不要命的士兵也要养家糊口,对比与虚无缥缈的口号来说,钱才是最实在的东西,当然钱不能买来所有人的忠诚,但买陶商眼前这些人暂时的忠诚,是没有问题的。
在他眼中,陶商不过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孩子,自己也算是临阵杀过人的人,何必怕他?
表面上看起来,一个个都显得极为恭敬,人模狗样的一个赛一个;但具体心里在想什么,那就谁也不知道了……
众人又齐声道:“末将等愿以糜将军马首是瞻!”
陶商将脖子一扬:“我是监军,谁在我这打不得?给我打的他老娘都不认识他!”
到达军营的第一天晚上,陶商在糜芳的安排下,跟此次出征的手下们会了面。
“诸位,此番讨贼,不知各位可有什么见解,不妨说说?”
“讨贼诛逆!誓杀国贼!”说罢众人一口齐闷。
诸人之中,便见一个姓吴的校尉起身行军礼:“大公子,依末将之见,此番会盟,行程甚远,大军远征伤财劳民不说,且董卓麾下尽是彪悍的西凉军、并州军以及身经百战的洛阳中军,远非徐州军所能比,不如假意与之交手,坐观同盟成败,见好即收,可也。”
这一次的喊声,陶商能够听出来,确实是发自肺腑的,完全出自真心。
想到这里,糜芳懵懵地看向了陶商,却见陶商的面容早已经变得冷漠。
视金钱如粪土的世外高人,是存在的,但那是凤毛麟角,社会上的人大部分还是俗人。
剩下的三位校尉,三位都尉,十五名都伯纷纷起身,异口同声的表忠心:“诺!末将等唯监军和糜将军马首是瞻!”
前世时,团体中的重要岗位,每次被新任的空降人员担任的时候,大家都是面服心不服,表面上看起来一团和气,实则背后都在嗤之以鼻。这是一种人之常情,红尘滚滚,人世间的哪一个不是俗人?不是俗人的一般也不在人世混了。
吴校尉重重强调道:“万一强行征战,军心不稳,引起哗变那可就难控制了!此乃大事也。”
话都说到这个程度,哪个护卫还会在留手,一个个咬牙切齿,狠叨叨地上去抓吴校尉。
陶商踢翻了桌案,迅速的冲着糜芳使了个眼色,糜芳心领神会,高喊道:“来人!”
“错了。”陶商摇了摇头:“我是监军,不负责打仗,你们要效死力的人是糜将军。”
说罢,便见陶商一指糜芳,道:“你们的将军,为你们每个人准备了一份礼物,校尉和都尉每人三十金,都伯每人十金,作为你们此番出征的善后费,糜将军还答应,若你们当中有人牺牲,父母妻儿除却徐州的供给补偿外,他额外再资助三十金,本监军亦在此做担保,如此待遇,可保你们没有后顾之忧。”
顿了一顿,陶商幽幽道:“我的意思,你们明白了吧?”
糜芳是第一次带兵,自己更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十几岁的毛头小子,这些人都是常年跟着曹豹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