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韶来拜见时,顺口提了一句朱令月的近况。
朱恪的案件最终以朱令月身世大白得以免罪,照鸾刀和丹鸾台旧仆的证词,兰氏和那个名叫徐悭的守卫曾有苟且,徐悭在永安六年已被长公主处死,死无对证,朱恪一口咬定朱令月就是那时候的孽种,断然不改。
廷尉寺发书章华,提审兰舒云。
听说是吴俪去请的兰氏,但是吴俪到了之前,兰氏已经听到了消息。她据说是疯了,留下一封血书,从已经烧毁得只剩下基座的丹鸾台上跳了下去。
那封血书很简单,她敢以性命作证,朱令月是朱恪的亲生女儿。
血书上沾了几滴血,兰舒云没读过书,没念过字,是找会读书的人指点着,照着画的字。歪歪扭扭,笔触稚嫩,在肯定朱令月一定是朱恪亲生女的最后,写着,“飞鸟携子,游鹿携麑,同巢同窠,一十六载,人言凄凄,岂能离分,是母之祸,莫愆吾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