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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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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55章 再也无法回现代(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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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有看奏本,“大伴准了就行!”

    崇祯三年(1630)四月初一日,顺天府府尹张伟业奏陈:先臣王守仁抚南赣时,行十家牌法以清“盗”源,其法甚约,其治甚广。今日京师至三辅,所在戒严,通天下郡县皆有风鹤之警,征兵括饷殆无虚日,生民不得其所者十家而九,有司又不知所以抚循之,势必尽驱而为“盗”。此时,诚宜行保甲之法。臣谨仿先儒遗意辑为《保甲事宜》,且冠以太祖《教民榜文》十条,总为一编,名《保民训要》。请皇上申饬,自五城御史,以至州县有司,各务著实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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