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病不会好的。”听到这里,汤玛士脸上突然没了笑容,脸上写满了失意。
“会好的,只要你听罗德里格斯夫人的话,乖乖吃药、睡觉,很快就会好的。”
金发少年看不懂汤玛士的悲伤,笃定地说道,因为他每次生病都是这样好的。
汤玛士只是笑着点点头,没有反驳,但心知不会有那一天到来。
“啊!粗鄙的男孩,你知道你这样会害死了他吗?!”一道刺耳的尖叫声音打破聚光灯下短暂的美好。
罗德里格斯夫人愤怒地把金发少年拽倒在地,然后一把夺过汤玛士手中的玫瑰花,狠狠地扔到地上。
“汤玛士可能对任何事物过敏,你这样会害死他的!”
罗德里格斯夫人命仆人把汤玛士推离别墅,金发少年的父母紧张地跑过来,将孩子扶起。
一边指责他的调皮,一边向罗德里格斯夫人道歉。
“听闻罗德里格斯夫人对待这个病重的小儿子十分小心,果然是这样。”
“真是个小可怜,从小就一身毛病。”
“罗德里格斯夫人一直在为他遍访名医,有一位这么爱他的母亲,他也很幸福。”
所有宾客都或真或假地恭维着罗德里格斯夫人,至少所有人都觉得她是一个为了自己生病的儿子而奔波的母亲。
花园内,气氛其乐融融,所有人都看到了一个深爱自己儿子的母亲,没有人看到被玫瑰花茎上的刺划破手掌的汤玛士。
他愤怒、悲伤又无力地看着玫瑰花被抢走;
看着伤害了自己的女人又伤害了他刚认识的朋友,他唯一的朋友;
看着地上那被轮椅辗过、又被人踩得支离破碎的玫瑰花。
后来,女人举办宴会时不再允许汤玛士出房间,只有在四下无人,她无需伪装时,汤玛士才能去花园中。
十三、四岁的少年不知情为何,他只知道,金发少年是他一生中第一个、也是唯一的光。
唯一让他感受到除了痛苦和绝望以外情感的人。
或许是他走向玫瑰花圃的次数太多、看向花朵时的眼神太深情,罗德里格斯夫人似乎也发现了不对劲。
在一次罗德里格斯伯爵连续一月多没回家时的档口,触发了罗德里格斯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