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制陶部落愿意和亲吗?”玛兹问道。
说到这里,程彻有点不好意思。上回制陶部落来换兽皮的时候,程彻曾看到过那个部落首领。那个男人盯着程彻看,这种目光他在赫洛伊斯那里领会过,那是一个男人盯着自己的猎物的目光,里边充满了占有欲。
正尴尬时,格罗祭司插了话:“我已经和制陶部落谈好了,那边非常乐意。”
讨论完整个计划,大家仍然十分担心程彻的安全,狄丽玛走过去拥抱了程彻,说道:“下回有这种事,一定要告诉我们,不要独自承担,我们永远站在你的身后。”
族人们上前与他拥抱。族人,这些都是他可以信赖的人。想到这,程彻不禁有些热泪盈眶。
在一个早晨,带着族人的不舍,程彻跟随着制陶部落派来迎接的人,踏上了去往制陶部落的路。
他穿着麻布衣裤,头上带着花环,虽然服装粗陋,但谁也不能否认,他是人群中最招眼的那个。
在到达制陶部落的当天,制陶部落的大首领摩尔达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新妻子,决定当晚就举行祭祀仪式,与他结合。
祭祀仪式结束之后,摩尔达兴致勃勃地来到了自己的住所,想要尝一尝这柔弱美人儿的滋味。
程彻忍着恶心主动拥抱了摩尔达,情到浓时,却突然听到摩尔达一声惨叫。
“有什么东西在咬我!”
程彻在假意床上摸了一圈,“什么也没有,我们继续吧,首领大人。”
摩尔达提起了兴致,打算继续,但他刚抱住程彻,背上却又开始灼痛。
“怎么还有!”摩尔达火了,他气鼓鼓地冲出了帐篷。
再进来的时候,摩尔达的手里拿着一个火把,借着火光,他仔仔细细地在床上找了个遍,但还是一无所获。
见状,程彻叹了口气,一脸幽怨地说道:“可能真的是天神的旨意不可违背。”
摩尔达皱起了眉头:“怎么回事?什么天神的旨意?”
“我临行前,格罗祭司曾占卜过,说是我应该在三十天之后再与你结合,不然会受到天神的谴责,但你实在太英武了,我忍不住......”程彻用手抹着眼泪,哭哭啼啼。
见到美人如此楚楚可怜,摩尔达也不忍心说他什么,只是站起了身说道:“那就三十天之后,不过我得换个地方睡,成天对着你,我忍不住。”
程彻演完了一场大戏,只憋出了一个泪珠,但不管怎么样菊花暂时是保住了,他捏捏临走时藏在暗兜里的打火机,也就是“咬”摩尔达的东西,长舒了一口气。
三十天,他要在三十天之内,将赫洛伊斯带走。
这话说着简单,做起来却不容易,他需要解决的第一件事,就是如何靠近关押赫洛伊斯的土房。
想着心事,程彻几乎是彻夜未眠。
赫洛伊斯离他很近,他只需要走出帐篷几步,就能看到他日思夜想的赫洛伊斯,但赫洛伊斯又离他很远,他现在只身陷于此,搞不好会把自己也搭在这里。
虽然晚上没怎么睡觉,第二天程彻还是早早地醒了。不为别的,他要先了解这个部落的情况,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他走出了帐篷,部落中心,男男女女正在准备早饭。程彻假装微笑着和这的族人打招呼,坐在一边打量着这个部落。
这个部落很富庶,房屋整齐,族人的衣服也比较整洁,陶罐子里煮的是肉粥,程彻猜想这是因为他们会用陶器交换大量的生活必需品。哽噺繓赽奇奇小説蛧|.
关着赫洛伊斯的房子离他不远,但那门口有个守卫,长得鲁莽健壮,他没法靠近。
一个身影走近,程彻抬头一看,是摩尔达。
这刀疤脸程彻是怎么看怎么难受,但他还是忍着恶心挤出了一个目前为止他认为最灿烂的笑容。
“你醒啦?”程彻说。
这说的不是废话吗,程彻心里想,但摩尔达似乎没太在意,还殷勤地给他盛了一碗肉粥。
嘴喝着粥,眼睛也没闲着,程彻数了数,这个部落里的人口要比他们的部落多上一倍,但男女的比例有点失衡,男性要远远少于女性,女性人数几乎是男性的一倍半。
眼看着粥要喝完,摩尔达已经拿上了武器,部落里的女人们也背起了筐。
程彻快速喝干碗里的一点残粥,挽上了摩尔达的手臂:“首领大人,我今天干点什么呢?”
“留在部落里休息,美人儿。”摩尔达说。
程彻如愿以偿,他得呆在部落里,这样他才有更多的机会接近赫洛伊斯。
大部分的族人走了以后,部落里就只剩下几个老弱病残。解决他们不是什么问题,但部落里一直有个守卫在看守。
这守卫的身材和摩尔达相仿,宽肩阔背,站在监牢门口,仿佛一堵墙。
没过一会,一个老头朝着那守卫走了过去。
程彻假装无意地偷瞄那老头,只见那老头手里还拿了个端着个碗,他和守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