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 宾夕法尼亚路
一辆在市区高速驶动的黑曜色玛莎拉蒂终于慢了下来,一个急转便驶入了减速带之中,沿着街边缓缓移动着。
显然,他们快到了。
“任务即将开始”昂热一只手掌着方向盘,一只手夹着只雪茄,转过头来看向后座的两人,“你们都清楚自己的角色了吗?”
路明非此时才像是刚从那刺激的城内飙车中回过神来,并决定以后绝对不坐这个老头的车了,他坐在后座都完全能看到,感受到每一次就差那么一点!最多一个巴掌大小的距离,就要撞上其他车或者围栏了!
虽说最后都没有
或许其他人因此觉得的是驾驶者的技术高超,但在人间清醒路明非看来:显然还是苟命要紧才对吧!
耍酷跟活着哪个重要还用说吗?
“呃,我,路明非,是家里有n座矿的华夏艺术品收藏家,平时没事就喜欢买几个鸽子蛋那么大的钻石镶在我家的马桶上,喝酒只喝罗曼康帝,抽烟只抽古巴高斯雪茄,我的人生宗旨就是:别人有的我要有,别人没有的我更要有,用钱才能砸出未来,欧耶”路明非此刻穿金戴银,全套aani加身,浑身富贵气的背着任务书上的内容,就差镶上几颗金牙,戴上几根大金链子,出门对着所有人高呼一句“我是暴发户加土包子”了。
背完,便双手接过了昂热手里代表两百万美金存款的邀请信,仿佛捧着玉玺。
开玩笑,自己这辈子哪儿见过这么多钱,谁看谁不迷糊。
而何亦此时也换了套衣服,身着顶级定制西装,配着意大利手工皮鞋,头发梳理得端正典雅,胸口处别着一枚被剑刺穿的黑龙别针,宛若一个从中世纪走出的温润绅士。
而他的任务则甚至都不需要什么任务单,只需做到两点,却又是最麻烦的两点:
“一,我是路明非的富豪朋友,从一个总之就很神秘的家族而来,这次是来给我兄弟震场子的。”
“二,在拍卖会开始后,我得最后一个到,然后坐至路明非身边,过程中持续最大程度的激发黄金瞳,威慑周围,甚至可以适度放出言灵的压迫力。”
何亦回顾了一遍任务内容,然后看向昂热:
“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