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也得了结一下手头的事才能出来。
可旁京居然还比她早一步就到了这家酒吧?
乔迁这时才察觉自己对眼前这个人的了解真是少之又少。
对方对她的事情一清二楚,可是她对对方的认知,除了一个名字和一个职业之外就是一片空白。
她朝着那个方向挥了挥手,同时往那边挤过去。
两边的人很拥挤,想要挤到那边目测需要很久的时间。她像一个夹心面包被携裹在人群里,一边往前挤脑子里还在一边想着:旁京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赶到,难道是因为住在这家酒吧的附近?
这酒吧方圆五公里内的小区和住宅不会超过五根手指头,她要是一一排除,或许很快就能推断出旁京的个人住址。
这么想着,她脚下一个踩空,忽然踩到了什么东西!
“嘶!”立刻有一个暴跳如雷的声音,“竟然踩本少爷的脚!你没长眼睛啊!不会好好走路啊!”
这么一嚷,周围许多目光都纷纷投过来。
乔迁抬头一看,正好撞到一件花里胡哨的花衬衫。
本能的,她就是看这件花衬衫不太顺眼。
事后她想了一下,红绒色和草绿色的搭配比较容易刺激人的审美底线。
所以这件事不是她脾气暴,只能说任何人看到这件超出了审美范畴的衬衫,都有种想要拉出去打一场群架的为民消灾的豪气感。
“不好意思,借过。”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