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妥当了,再把它托运回国。”
兜兜是一只哈士奇,原本有爹有妈有姑姑,生活幸福又美满,奈何它爹作死,害它成了一条单亲汪。
“我好想兜兜的,都三年不见了也不知道它还认不认得我。”说到这,孟星的语气失落起来,她低头紧盯着自己的鞋尖,企图压制住某些不好的情绪。
听了孟星的话,钟眠的神情落寞,但很快就被她掩饰。
“怎么可能不记得,你给兜兜买的小兔子玩偶一直都是它最喜欢的玩具,每天都要抱着睡觉。”
对于一只哈士奇来说,一个玩偶能在它手中存活三年,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孟星开心了。
她坐在沙发上,看着钟眠收拾东西。
孟星本想帮忙的,但被钟眠“赶”回到了沙发上。
钟眠对她做了一个禁止靠近的动作,“小祖宗,你乖乖坐好就是帮我的大忙了。”
她和孟哲阑恋爱约会时,孟哲阑有时候会带上孟星这个小电灯泡。一来二去,她跟小电灯泡便熟稔起来了。
即使她现在已经跟孟哲阑毫无关系,但照顾孟星仿佛已经刻进了钟眠的dna里,她哪里舍得孟星动手。
“眠眠姐,你房子看好了吗?”孟星双手托腮,看向钟眠,“总不能一直住在酒店吧?”
钟眠虽然是景城人,但自从她唯一的亲人外婆去世以后,她就只剩孤身一人了,而且老房子在乡下,根本没法住。
钟眠点点头,“放心,房子的事情已经解决好了,东西也收拾得差不多了,过几天我就会搬过去。”
“那到时候我帮你搬家。”
“好。”
“那你……”孟星从沙发跳下来,她跪坐在地毯上,一双漂亮潋滟的大眼睛直视着钟眠,语气却有些小心翼翼,“还会走吗?”
当年钟眠出国之后,孟哲阑立马跑到了景城。
孟哲阑给出的理由是景城的环境更适合他创业,但孟星知道,他之所以会来景城,是因为景城是钟眠的故乡。
也许钟眠永远都不会回来了,但如果有一天她想回来了,孟哲阑想她一定会回景城的,他要在这里等钟眠回家。
可孟星依然没有底气在钟眠面前为她哥哥求情。
因为她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