悄悄翘起嘴角。有一种“看吧,我就知道”的无奈,又有一种喜欢的姑娘被自己迷住的写意。
相比起对自己外貌不甚了解的木头美人,李笠是那种好看而自知的类型。他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己哪些地方迷人,所以举手投足间总是能很恰到好处地散发出撩人的气质。
我又想起他身上的疤,和这张有着精致五官的脸极不相称。他的好看是天生的、客观的,但他的野性、血性却是长期的锻炼和经历所赋予的。
我们最后只看了日落,因为如果在这个地方等日出,大概率毫无浪漫可言,只会让蚊子饱餐一顿。
当天晚上回到家,我翻出那颗椰子糖,时间久了加上温度高,糖块变得有点软。我拆开糖纸,含在嘴里,甜丝丝的,一直甜到了心里。
……
对于张小胖招呼人来自家的鱼塘钓鱼这件事我是持有疑义的,这怎么看都不算一件很正常的事。不过被邀请人里有任苗苗,那一切就都能说得通了。
张小胖若叫上我、李笠、丁元等人一起给他打掩护那再正常不过了,但闵瑞也在我还是有点惊讶。
我上前打招呼:“闵干部。”由于还没想好下一句说什么,所以干巴巴的称呼后我就停住了。
闵瑞看着我,不知道在想什么,过了一会开口道:“我说过,你可以不用对我这么客气。”
我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然后便听到他声音里的妥协:“叫我阿瑞就可以了。”
我不受控制地想起潘荛叫李笠的腔调,比较着她执意要喊的“阿笠”和现在的“阿瑞”有什么区别,最后只觉得太阳穴“突突”地跳。
我展露笑容说:“哈,还是叫闵瑞吧。”
想太多没有任何意义,反而头疼。
任苗苗站在对李笠一见钟情的鱼塘边发呆,我走近了喊她:“苗苗。”
她转过头,忽然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说:“阿水,好久不见。”
我手抬了抬,也说:“好久不见。”
其实没多久,假期还没过完。
张小胖喊我们过来,自然免不了要忙前忙后地招待。丁元和他的堂弟丁善东在一块,闵瑞则一个人坐着,旁边放了一只塑料桶。任苗苗是不喜欢钓鱼的,在鱼塘边站了一会就去了另一边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