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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港岛,我就是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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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演唱会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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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唱会的气氛如此好,陈志学也甚是欣慰,不愧是前世beyond乐队的歌。

    可惜beyond乐队还要十年才出现,此时的黄加驹,也不过是个12岁的小孩子,要不然陈志学直接把他们挖到创世唱片公司来了。

    对于这个如此天才歌手,仅仅32岁,就因为意外而去世,实在是粤语歌坛的一大损失。

    前世的陈志学,更是beyond乐队的歌迷,他们的哥,陈志学重复听了不知多少次。

    这一辈子,如果把他挖到创世唱片公司来,就相当于改变了他的历史,那么,掉下舞台的那一幕,就不会再发生。

    陈志学已经想好了,以后一旦beyond乐队出现,就把他签约下来。

    “志,港岛的演唱会氛围真好,不比伦敦的差,而且他们唱的歌都非常好听,虽然我听得不是很懂,但是音乐无国界。”沈茹双手跟着摇摆,脑袋扭向旁边的陈志学,开心地说道。

    “当然,那是你男人我写的歌,当然好听。”陈志学无耻地说道,一脸得意洋洋的表情。

    一首接一首的歌,随着时间的流逝,从舞台上传遍整个港岛体育馆。

    “宝贝,我们来看这场演唱会来得实在是太对了,我们之前也参加过许冠洁的演唱会,但他的演唱会气氛根本没有这个好,摇滚音乐实在是太棒了。”一对情侣,男的兴奋地和女的说道。

    “嗯嗯,亲爱的,我闺蜜她不来太可惜了,回去我非得嘚瑟给她看。”女的双手举起来,一边不停地有节奏摇摆着,一边回答男朋友的话。

    “杰仔,我就说了,summit乐队的歌好听,这次没带错你来吧,你刚从澳洲回来,没听过他们唱的歌都不知道这些歌有多好听。”前排一位男歌迷对着刚回国的死党得意地说道。

    “的确,我原本以为,粤语歌曲没什么好听的,以前觉得只有英语歌好听,但这次summit乐队的歌曲给了我很多的感触,我觉得我喜欢上了粤语歌曲,这实在是太好听了。”死党非常喜欢这种演唱会的气氛,来之前,他以为这是一场很无聊的演唱会,但从第一首歌开始,他知道,自己想错了,他没听过summit乐队的歌,这次还是第一次听,因此也没法跟着唱。

    从现场观众的举动来看,陈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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