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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七零我每月领八十八份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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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倒也不是不行(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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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的霸占这处房产。

    其实,他并不在意这套房产,但凡刘秋菊夫妇对他好一些,他完全可以把房子送给他们。

    但是他们却一直在虐待他,败坏他的名声。

    刘秋菊被铁柱的目光吓了一跳,慌乱道:“胡咧咧什么?!这是我和你叔叔的房子!”

    苏禾轻笑:“是你的?把房产所有证拿出来让大家瞧瞧呗!”

    刘秋菊简直恨死了苏禾,这时候也顾不上苏禾是不是记者了,伸出手就去挠苏禾的脸。

    还没等苏禾做出反应,那个叫铁柱的少年伸出右脚把刘秋菊绊了个趴儿!

    这时已经有好心人(看热闹不嫌事大)报了警,所里的同志赶了过来。

    把刘秋菊、铁柱和苏禾一起带回了所里。

    苏禾其实很想说,我就是个吃瓜群众,捎带我干啥?!

    她哪里知道,所里的同志都知道苏禾是记者,而且还是很会写通讯稿那种,当然得把她带着。

    说不定她又写篇通讯稿啥的,让他们也风光风光。

    刘秋菊这种人欺软怕硬,到了所里,很快就把事情交代了。

    房子确实是铁柱爸妈的,当初因为要去外地工作,就把房子借给了刘秋菊夫妇居住。

    最离谱的是,刘秋菊的丈夫田万春根本不是铁柱的亲叔叔,不过是隔了好几层的远房堂叔。

    当初他们怕把铁柱送到福利院,房子的事情会败露,所以才收养了铁柱。

    他们怕铁柱大了和他们争房产,就不停的抹黑铁柱,然后光明正大的把他赶出家门……

    这时,田万春听到消息赶来了。

    他比刘秋菊可聪明多了,诡称他们是因为铁柱还未成年,所以才会替他保管房产,等到他成年就会把房子还给他。

    至于虐待,那也是恨铁不成钢。

    所里的同志有些为难,虽然明知道田万春是在胡说八道,但是现在只能从道德层面谴责他们两口子,还真没办法给他们定罪。

    苏禾心里也清楚这一点,现在还没有未成年保护法,而且在这个年代人的眼里,家长打孩子算不得什么大事儿。

    最后,所里的同志对田万春两口子说道:

    “在铁柱未成年之前,你们可以暂住在房子里,但要尽到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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