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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别塔的崩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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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第五章(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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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5年获月七日

    我们一直在获取情报。

    用双眼获取视觉的情报,用双耳获取听觉的情报,用肌肤获取触觉的情报。

    然而此言谬矣。

    情报就是情报,并不存在视觉的情报、听觉的情报或是触觉的情报之分。只是因为获取的“途径”不同,才获得了不同的命名。

    总而言之,我们一直在获取情报,获取这个世界的情报。

    这便是认识。

    而将这认识,进行融合汇集,便能得到感觉。

    感觉便是我们所认识到的世界。

    这并不存在什么争议。

    在此基础上,我们便可以将这个世界经由一个线索串通起来,使其一致。

    那就是时间。

    时间,就是规律,也是因果。

    如果规律存在,那么这一时间的因,必然会推导出下一时间的果。

    那么,我们必须感觉到时间,才能感觉到因果,才能感觉到规律。

    换句话说,我们得感受到差异。

    上一秒一个玻璃瓶还在空中缓缓下坠,下一秒就变化成了一堆碎片。我们看到了瓶子的破碎,听到了玻璃碎裂的声音。连贯的感觉的差异让我们确信,时间在流动,而这件事也是符合规律的。

    假如我们带好耳机,而又恰好在这一秒钟闭上了眼睛,那么这种不连贯,是否还会带来确信吗?

    只有两次的认识。第一次是玻璃瓶在空中,第二次则是地上的一堆碎片。

    大概没有人会把这两者分割的看待:这堆碎片,必然是那个玻璃瓶破碎而成的。

    这就是规律,由过去的认识所引申出的规律。

    没有办法飞起来的瓶子,必然会落到地下,而脆弱的玻璃瓶,必然会在坚固的陶瓷地面上支离破碎。

    必然,很笃定。

    我们无法做到感觉一切,也没有办法认识一切。

    会眨眼,会走神,会睡着。

    需要依靠过去的规律来补足我们现在认识的缺憾。

    所以会有魔术。

    得意洋洋的事先预设,将真实存在的因果斩断,并构建根本不存在的因果。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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