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粉色的睡衣里像一个洋娃娃。
她预感郝承晟应该会喜欢,事实证明,她的预感是对的,从浴室走出来的那一刻,男人的眼睛明显亮了一下。
他坐在床边,向她伸手,“过来。”
那样子像极了一个召唤宠妃的帝王,她觉得耻辱,也只能硬着头皮向他走过去,一步一步像踩在刀刃上,心里充满了恐惧,因为知道自己即将失去什么?
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她失去的,终究会让他加倍还回来。
没有人知道,她是怀着怎样一种悲壮的心情,把自己的第一次交出去的,从郝承晟解她衣扣开始,她一直在发抖,因为实在无法控制住自己,不管准备有多充份,不管把自己武装得有多强大,真到了这一刻,通通丢盔弃甲,只剩了最柔弱的内里。
郝承晟似乎是个怜香惜玉的人,非常温柔的待她,只是终究还是疼的。撕心裂肺的那一刻,她抬起泪眼,想记住男人的表情,却看到他眼里炽热与阴霾并存,那是怎么奇怪的眼神啊,仿佛一半是火焰,一半是冰山,冷厉的却是热切的……
她怔怔的看着他,他也注视着她,晃动中,大滴的汗落在她身上……
第二天醒来的时侯,她一个人在床上,身体的不适感提醒她,她已经告别女孩,成为女人了。
周末的两天,她一直呆在这所房子里,多半时间是自己独处,郝承晟除了吃饭,很少下楼,只有晚上才是他们相处的时间。
郝承晟对那种事兴趣相当浓厚,精力也很旺盛,没完没了,仿佛不知疲倦。只是后面两个晚上,完事后,她被要求去客房睡,对她来说,简直求之不得。
她以为自己成为了郝承晟的女朋友,后来才知道不是,她只是他的情人,这两者是有区别的。
女朋友是可以带去出席任何场面,可以成双成队,可以见他的家人,介绍给他的朋友,是光明正大的存在。而一旦贴上某某情人的标签,注定只能躲在男人身后,金屋藏娇,无法公开,不能外出吃饭看电影,逛街蹓马路,说句不好听的,她就是他养的一只宠物,招之即来,呼之即去,高兴了,摸摸头,不高兴,冷着眉眼,拒人千里。
尽管郝承晟对她的态度总让她感到屈辱,但她不在乎,她的目的是留在他身边,获得他的信任,然后伺机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