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黎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总觉得老板就跟变了个人似的,之前明明那么冷淡矜持,怎么现在变得这么油腔滑调了?
温存了一会儿,沈墨将一份文件发到他的智脑上,“看看有没有喜欢的大学,你这个年纪,该去学校里。”
傅黎还小,现在也不过才二十岁,应该是上大学的年纪,虽然他高中就辍学了,但是给他安排个大学那还是小事一桩?
“上学?”
傅黎还没打开邮件,略微意外地看着沈墨,“你让我去上学?”
“想去吗,总得去感受一下大学生活,难不成你真想一直当我的保镖?你现在是我的男朋友,想做什么都可以。”
沈墨捏了捏他的脸,笑着道:“不喜欢随时都可以回来,我每天都会去接你。”
虽然也不大想跟小媳妇儿分开,但是总是让他这样跟着自己,在办公室里浪费时间也不是好的选择,得让他培养一点兴趣爱好,这样生活才不会太无聊。
“不想去么?”
见他看着智脑半天没说话,沈墨站起身走向沙发,坐下后自然而然地伸出手臂将人搂在怀里,顺势亲了亲他的脸颊,“或者你想去做点什么,只要不会伤到你,我都支持你。”
傅黎摇摇头,“不用,我就去上学吧。”
当初要不是为了早点出去赚钱,傅黎也不会中途辍学,为了让傅文朗答应自己辍学,他故意在学校里不学好,打架斗殴是家常便饭,逃课和考试考0分也都屡见不鲜。
因为只有让傅文朗知道自己不是读书这块料,他才会同意自己弃学却外面谋生赚钱。
如果沈墨的腿还没好的话,傅黎会选择去学医,但是现在已经好了,又有白斯年这样的家庭医生在,他学医好像也没什么用,就算有用,学医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每个五年八年哪里学得好?
傅黎想来想去,还是选了金融,他就只对钱和打架感兴趣,要不是去不了军校,他还想报军校的。
不过那是之前,现在他没这个想法,不说傅文朗怀孕了需要人照顾,就是沈墨,他也舍不得这么快就离开他,毕竟军校和别的学校不一样,没那么自由。
傅黎指着智脑上的某所大学的简介道:“那我去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