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表还是武艺都在他之上。
但现在,确定沈墨要与温玉书成婚,他心里的大石总算落了下来,眉眼舒展,想到云乐俏丽的小脸蛋,嘴角不禁扯开一丝笑,道:“这人,大当家你也认识,就是云乐,前不久见过,大当家没见过他么,他现在人就在良贤镇。”
“见过。”这点没什么好隐瞒的,风云酒楼就在福兴酒楼对面,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自然是见过,还不说他刚来福兴酒楼那会儿,自从下马车后正好跟云乐碰上后,云乐隔三差五地来温府找他,弄得那几天小媳妇儿看他的眼神都充满了哀怨。
想到这人就觉得烦躁。
“那你可去见了他?你与他,莫不是也好事将近了?”
剧情中,邬启恒虽然也云乐的丈夫之一,但是他转正得慢,也就是说,是云乐在拥有几个丈夫之后才接纳的他,他当时为了成为云乐的后宫之一,与花国太子花天瑞联合设计害死了原主。
这个仇自然不能不报,不过,也不急于一时,目前,花天瑞还没登场,等日后慢慢收拾他们也不迟。
主要是沈墨也还没想好,怎么缓慢地折磨他们比较好。
“嗯,我与他两情相悦。”邬启恒点头,面带微笑,在他看来,哥儿和女子一眼,重视贞洁,虽说那次在山洞自己和云乐是意外,但是既然云乐愿意把身子给他,便也意味着他的心里也是有自己的,他话虽说不用自己负责,但心里肯定是希望自己负责的。
两情相悦?
沈墨心底冷笑一声,面不改色,道:“那你可去见了他?”
邬启恒摇头,如实道:“并未,得知大当家在温府,我便先来这里,打算一会儿再去找云乐。”
“那我便不留你了,一会儿我也得去陪陪玉书。”
邬启恒兴高采烈地出了温府,直奔风云酒楼而去,在酒楼里歇息的云乐脸色极差,突然的头痛让他措手不及,不仅如此,请了大夫上门诊治却压根看不出什么来,直道他是过于疲惫,多多歇息,吃点安神药便好。
云乐拧着眉,一手捏着鼻子,一手举着碗,强忍着恶心把一碗黑乎乎的药汤往自己嘴里灌,灌完之后立即往嘴里塞了两块糖,骂道:“庸医,都是庸医,落后的时代,医药也落后,喝这么苦的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