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
“饿了吧,我去做饭。”
说完,火速下床离开了房间,背影看上去颇有几分落荒而逃的意味。
叶寻一离开,沈墨便收起了单纯懵懂的神情,懒懒地靠在床头,嘴角微微掀起漂亮且戏谑的弧。
媳妇儿还是这么容易害羞,这么可爱。
可可爱爱,让人想
叶寻并没有过问沈墨去参加比赛时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也没有问他怎么突然发起了高烧,而是安心地守着他照顾他,一如既往地每天送他上下学,给他准备美味可口的三餐。
唯一不同的是,以往的二人是各住各的房间,那天互相表明心迹后便住在了一起,有的时候睡的是叶寻的房间,有的时候睡的沈墨的房间。
【注:时渊就是沈墨,沈墨就是时渊,后面会写时渊大家也别介意,因为阿寻始终以为他的爱人没有想起前世的记忆,所以都喊他时渊。】
不过,即便是睡在在一起,二人之间除了搂搂抱抱之外没有做任何更深入的行为。
叶寻始终觉得时渊太小,现在不能做那些事儿,所以坚定地捍卫着最后一道防线。
对此,沈墨心中不免后悔不该装做没恢复记忆,但一想到自己还没完全发育好的身体便也收起了心思。
再等两年也无妨,总好过投胎转世,那样可能要等十几二十年呢。
日复一日,叶寻变得越来越温柔,许是觉得时渊年纪小,自己要多照顾着他,对于时渊的要求可谓是有求必应。
这样的叶寻让沈墨忍不住想欺负,甚至连花样都想了不少,就等时机一到,在叶寻耳边软声软语哀求几句,然后为所欲为,一一实施。
转眼,三年已过。
时渊在高考前被国内知名的音乐学院录取,作为保送的天才少年,在毕业典礼上应邀代表全校毕业生在台上发表演讲。
三年的时光将少年雕琢得越发俊美,褪去稚气变得成熟且富有魅力,一身校服也掩饰不住他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矜贵优雅,看上去更像是个贵族。
他发表演讲时,叶寻就坐在台下看着,嘴角止不住地上扬,满心满眼都是台上自带光芒的少年,除了喜欢爱慕之外,还有一种我家有儿初长成的自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