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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
沈墨按照古籍上所指的方向,骑着马儿终于在几天的跋涉中,找到了所谓的森林与大海的交接处。
在那里,他发现了一个精致的小木屋。
清晨的第一道阳光洒向盛满露水的金色的蔷薇花上,折射出七彩的夺目的光。
沈墨挑了挑眉,金色的蔷薇花是帝国中最为稀少的品种,寻常人家基本上都见不到金色的蔷薇,却在此处如烟可见。
木屋建在森林与大海的交接处,风景宜人,空气中糅杂了草木与海水的味道。
沈墨下马,拍了拍骏马的脑袋,将缰绳拴在木桩上,踏着染了泥土的长靴走向了木屋。
推开木屋外的白色的栅栏,木屋外的小小草坪上是零散的几只白色的兔子在吃青草,一见到生人进入,惊慌地跑远。
“有人在吗?”
沈墨扯开嗓子喊了一句。
无人应答。
沈墨皱了皱眉。
虽然私自闯入不礼貌,但是——
沈墨准备做个不礼貌的人,脚步只是停了一瞬便走向木屋。
“你是谁?要做什么。”
沈墨的脚差一点就踩进了木屋,倏然听到背后传来一声清冷矜贵的声音。
沈墨回过头望去。
是一个身穿白色宽大的斗斗篷的男人,如雪般白色的斗篷上是高贵的金色蔷薇。
他有一头湛蓝色的头发,肌肤嫩白如玉,是个清冷俊美的男人。
当然,这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他也有一双金色的瞳孔,耀眼的金色像是铺满在地的阳光。
这是,沈墨第一次看到除了自己以外的金眸人,神色有些莫名。
所有人都认为金色的眸子孕育了太阳神的力量,他一直不信,可是二十多年,的确没有见到过与自己眸色一样的人。但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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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该不会是我国王老爹在外的私生子吧?毕竟,传闻中,唯一出现金眸的人只有诺瓦帝国的第一人国王。”沈墨在心中与小白交流。
“也不是没有可能。说不定还真是。”小白热心地回答沈墨的问题,顺带发一下花痴:“他也长得好好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