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好的是在一家酒肆二楼雅房碰面,刘昌郝与他二妈上了二楼,然后真撞车了。
PS:写了好几回乌头渡,顺便说一下镇。
魏唐的镇又叫军镇,驻军,权利不小。
宋朝也于军事重要、交通要紧之处置镇,然而从开始便有意识与魏唐的镇甄别开来,也设镇将,甚至还驻扎着几十名军士,不过镇将不许乡村、只许郭内(镇内)依旧勾当城镇烟火(少量民事权)。随后又用文臣权知镇事兼理烟火(监酒税等,小苏被贬便是此职),镇将之权彻底架空。因为军事功能下降,宋初湖州24镇到了元丰时仅剩6镇,但商业功能却在上升,由是出现了一些新“镇”,如尉氏(朱家曲镇于书中乌头渡南边),临古河,商贩舟车皆会于此,居民繁杂,宛若江乡。这些镇乃是由繁荣的商业造就,民事与军事地位则会进一步下降。
草市或墟市功能更简单,就是纯粹的商业交易场所,小者遇墟日(赶集日)才会有人,无墟日时甚至无人无商,不过大者也不能小视,能与中等规模的“镇”仿佛。其区别是,无军事权与民事权,不驻扎正式的官员,总体上规模略小,商业性质与镇基本是一样的。
元丰时宋朝镇数共计1875个,每镇均拥两百多户,草市墟市则更多,大大小小能有一两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