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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孽小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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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4章 招婿(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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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的疆土到底有多大。

    这日,天黑之前,沈轩进入了一座县城,县城名曰金凤城,皆是因为凤城梧桐树甚多,能够引来金凤凰之意。

    沈轩看看天色不对,很有可能会下雨,便找了一家客栈住下,住上一宿再启程往洛霞镇而去。

    此去洛霞镇大约只有几百里路,沈轩胯下汗血宝马一路而来,也是累了一个够呛,沈轩便想让马匹也歇歇。

    金凤县城,是义军最先拿下的城池之一,此刻早已经属于义军管辖范围。

    沈轩只是义军统领,对收复的土地和城池,以及各级地方官员并不是很熟悉,再者沈轩也没有那些闲暇功夫。

    沈轩吃罢晚饭,看看天色尚早,便打算出去溜达溜达。

    不过,他对金凤城很是陌生,便想问问店小二,金凤成有那些好玩热闹的地方。

    店小二听了沈轩的问话,话匣子一下子打开了:“这位客官,你算来对了,金凤城南有意大户,

    这几日正在办喜事,那就一个热闹,只要是去道贺的人,不论高低贵贱,都会有礼物相送,并且还会好就好肉款待。”

    “艾玛,会有这样的好事吗?”沈轩感觉自己格局小了,原来在卫朝行走,竟然也会遇到如此的美事。

    “客官,还会有比这更好的事呢,这几天,这户人家还会举行比武大会,若是胜出了,主人会将府上的丫鬟赏给谁,

    如果特别优秀,胜出者还会被留在大户人家当差,从此便不会为生计发愁,逍遥快活。”店小二是越发的兴奋。

    沈轩扔给小二一锭银子,笑着说道:“小二哥,你能否带在下也去凑凑热闹?”

    “客官,小人哪里有这个时间了,不过你出门后,只要遇到路人,向他们大厅金元外即可,金元外的大名是无人不知的。”

    店小二连连摆手,热闹归热闹,也并不是他想去看,便能够去看的。

    沈轩出了客栈,摇着折扇,在大街上溜达。

    古代人,不论冷暖,都会拿一把扇子在手上摇晃,好似是一种时尚的表现。

    沈轩随便问了几个路人,大家的答复出奇的一致,几乎没有人知道,这个金元外的府邸在何处。

    更多的人也知道,今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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