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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导演,我不比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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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6章 不必有我,必定有我(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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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合理,我为导演省钱,45万你能不能做?

    不能做,那就下一家呗。

    你瞧。

    这就是特效公司的市场流程。

    它并非是按秒、按帧数来收费,而是项目打包。

    《烈日灼心》项目,1分17秒。50万,整体打包给你。

    而如果是那种诸如《画皮》、《白蛇传说》之类的奇幻电影,可能一个公司吃不下来,那么就会找多家公司一起合作。

    但无论是多少公司合作,这个项目的预算就摆在这。

    我不管你赔钱还是赚钱,总之,我把钱给你,你按照我的要求来做出来效果就行。

    你以为这就完了?

    别急。

    还是《烈》举例。

    这1分17秒的特效,比如是10个工资一万五的特效师花了一个月,用了20台电脑特效渲染出来的。

    这20台服务器级别的电脑电费,一个月不眠不休的渲染,少说得一万块吧?

    电脑软件的费用,就按照一台一个月500的成本来算,这也是一万块。

    10个员工呢。

    十五万。

    成本目前是十七万。

    这还不算场地房租、模型设计等等成本。

    拿到许鑫面前…许鑫要是觉得满意,那这一单就赚了。可如果不满意呢?比如哪里需要修改、比如视觉营造上面的高低差他不满意…

    这并非是许鑫挑剔,而是一定会出现的情况。

    任何一个项目,其实都是一个甲方与乙方相互沟通的过程。

    只不过,电脑特效的沟通,是要以成品来算。不拿到成品,谁也看不出来到底行不行。

    许鑫不满意,那就更改。

    沟通花了三天,两天重新设计,十天渲染。

    这又半个月过去了。

    成本直接被抬高到了25万。

    满意么?

    这回满意了。

    完美的赚到了剩下的25万。

    在不考虑上税的前提下,如果公司里的业务运转良好,很快有下一个项目,那还好。可如果有空窗期,那么这25万你仍然要支付员工工资、房租、软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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