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北方的首要任务。通过移民垦荒、减免赋役、遍设军屯等奖励政策和措施,全国耕地面积快速增长。洪武十四年(1381),在册田亩366.7万余顷,比洪武元年增长1.3倍⑨;洪武二十四年,在册田亩387.4万余顷,比洪武十四年增长5.6%⑩。
明代各朝官方的田土统计数字在空间地域上只包括南北直隶和十三布政司,而不含东北、西北边疆地区;在覆盖面积上,只是登记在册的纳税田亩,而不包括豪强隐漏田亩及未耕荒田,在相当时期内也不包括“永不起科”的垦殖田亩。因此,洪武二十四年将近400万顷的数额应是在册的纳税田亩。官书又记载,洪武二十六年,各省直共有田土849.6万余顷⑾,时隔仅两年,即增长1.2倍。对于这个数据,学者们有不同的解释。一种观点认为,将近850万顷之数,乃是额田(即纳赋田)与可垦荒地的总和⑿,因此明初最高耕地额应为400万顷左右。这种观点,是比较接近实际的。
明中期以后,随着荒田垦耕及不发达地区的开发,耕地面积继续增长。但由于法度废弛,富豪欺隐,册文讹误,以及因循照征、恪守祖宗常额等原因,在册田地往往仍保持在明初的400万顷上下。万历年间,改革家张居正抱着“苟利社稷,死生以之”的决心和气概对全国土地进行清丈,以求解决“田粮不均,偏累小民”的尖锐矛盾。万历六年统计,全国各地田亩701万余顷⒀。万历十年至十一年,全国清丈基本完成,新增田亩182万余顷⒁,加上万历六年田亩数,此时共有耕地达883万余顷,比明初洪武二十四年增长一倍。由于荒田和山区的进一步开发,耕地面积进一步扩大,至万历三十年,共有官民田土11618948顷余,屯田籽粒地635343顷余,两项合计12254291顷余⒂。这是有明一代耕地面积的最高额,比明初翻了两番,是宋代最高田额的2.33倍⒃。
明初耕地400万顷左右,以人口7000万左右计,人均耕地5~6亩;万历三三十年耕地1225万余顷,以人口1.4亿左右计,人均耕地9亩左右。人口翻了一番,耕地翻了两番,人均耕地增加接近一倍。土地是当时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和经济资源,耕地增长率大于人口增长率,由此保障了社会经济的全面增长。
直至明后期,京畿地区、淮河流域、黄河流域、湖广平原、西南山区仍存在大量未垦荒地,尚有较大发展空间。弘治年问丘浚说,“以今日言之,荆湖之地,田多而人少;江右之地,田少而人多,江右之人大半侨寓于荆湖。”⒄嘉靖年间,山东济南、东昌、兖州三府已“颇称殷庶”,但“登莱二郡,沂济以南土旷人稀,一望尚多荒落”⒅。万历年间,左光斗说:“西北不患无地,而患不能垦”,“京以东,畿以南,山以东,两河南以北,荒原一望,率数十里,高者为茂草,洼者为沮洳,岂尽其地哉!不垦耳。”⒆
二、农业生产基本要素投入的加大
中国传统农业长期以来形成精耕细作的农业技术体系。明代后期,农业集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不仅劳动投入增多而且资本投入和技术投入加大,充分有效地利用土地,提高土地生产率,与同期欧洲粗放式农业形成鲜明对比。
1、农业生产工具的改进
农业生产工具的改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随着冶铁业的发展,铁制农具犁、铧、耙、镪、搭、锄等的数量增多,质量提高;二是根据不同的自然环境和畜力条件,因地制宜,因户制宜,除使用牛、马、骡、驴等耕畜外,还创制了一些新的人耕农具,保障了农业生产的有效进行。用牛耕田,南北皆较普遍,“中国耕田必用牛,以铁齿耙土”⒇。在南方,“上农多以牛耕”[21];在北方,种麦之“镪”,以牛牵引,靠“牛行摇动”的机械动作播种[22]。但也有许多地方用人力耕具者。成化年间,陕西有创“木牛”耕犁者,二三个人驾驶,“一日可耕田三四亩”[23]。嘉靖年间,湖北郧阳山区,使用人耕农具,“力省而功倍”,“百姓赖焉”[24]。江南地区,有一种人力耕具,“一人一手之力,足敌两牛”[25]。还有两人以杠悬耜起土,可敌一牛之力;两人以磨耙耙轧,可敌三牛之力[26]。太湖地区的稻田,许多都用铁搭翻地,而不用牛耕。这一方面是由于该地土质黏重,一般先用人力铁搭深翻一次,再倒翻一次,而且在晴天操作,以达到深、透、晒的功效,此乃牛耕所不能胜任,故张履祥说“吾乡田不宜牛耕”;另一方面,用牛耕则成本较高,因此“吴郡力田者,以锄代耜,不借牛力”,“贫农之家,会计牛值与水草之资,窃盗死病之变,不若人力亦便。”[27]江南耘水田,原皆“匍匐水中,以手耘之,故农人惟耘田为尤苦”;明后期出现耘水田的工具“耘躺、耘爪”,乃“江浙间新制也、古无此器”,“今得此器,劳逸不啻天壤”[28]。由此可见,是否用牛耕田,并不一定是“进步”与“倒退”的标志。
2、施肥技术的新发展
施肥在农业生产的投入中zhan有重要地位。明后期,无论对施肥的认识,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