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有些少。
后天开完工资就辞职,这工作,她实在坚持不下去了。
一周后,爱怜看着现在的小家,卧室还和原来差不多,一张大床,又多一个小床,原来的大衣柜、书桌和椅子,书桌上一台崭新的台式电脑,二十二寸的液晶屏,可比路森拿走的那台已经几乎淘汰的大脑袋电脑好看多了。
客厅添了一张三人座的布艺沙发,沙发旁边一张小方几,方几是她在旧货市场里淘的,买了套木工工具,自己重新翻新了一番,居然相当不错。
厨房擦洗干净外,只是买一套茶具、煮茶设备,一个小套精美的餐具,一个小智能饭煲,一个电磁炉和平底炒锅、一套餐刀、一个菜板。
没了。
就这些,餐具是四碗四盘四匙一带盖汤锅,全套都是玻璃透明的,质量很好,卖的也挺贵,爱怜在商场中一眼便看中了,犹豫了好久后,拿下!
虽然每天母女都是去对门混吃的,但甜甜还小,有时饿了时,还是临时要在家弄些吃的,总去对门,有时也不是那么方便。
一些必要的餐具还是得准备的。
原本按爱怜的设想,厨房里什么都不买的,但想想,还是不太现实。
不过,她买的十分简单,但都很精致。
卫生间里换的滚筒洗衣机,也算是遂了她的心愿。
看着焕然一新的小家,爱怜抱起甜甜开心地转了好几个圈儿。
两天后,爱怜辞职了,拿着一个月二十天的工资,欢欢喜喜地去医疗器械商店里转了一圈儿,选了一套针灸银针和一些消毒用品。
外面白雪皑皑,室内温暖如春。
爱怜看着面前这位原主最要好的闺蜜,她是真闺蜜,不是那种塑料闺蜜,原主上辈子和她做了一辈子的朋友。
她叫苏米,身高一米七,体重一百一,长发飘飘,无论是颜值,还是身材,都甩出原主几条街,可是她们却十分要好。
如果原主稍微小心眼儿一些,也不会和苏米好了一辈子,实在两人的外型差距有些大,外人常说:宋爱怜,你真是勇气可嘉,整天和苏米在一起。
原主不是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可是苏米对她很好很好,她不在乎自己在她面前被比成了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