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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大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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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6 永佃永息法 第三更求票票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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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8年1月16日,台湾海峡。

    永丰号炮舰在平静的海面上犁开了一道白色的浪花,在冬日温暖的阳光下,这艘780吨的小军舰正以12.5节的航速向广州的方向驶去。常瑞青现在就乘坐着在这艘军舰上,对于孙中山的邀请,他没有任何犹豫,就欣然赴约了。对于这位“革命先行者”,常瑞青还是非常仰慕的,特别是听说孙中山居然会效仿自己一个晚辈后进所想出的办法来控zhi军队和地方之后,他甚至有些期盼着同孙中山的见面了。

    从福州南下广州的航程长达1000余公里,以永丰舰的航速需要大约两天两夜才能抵达。常瑞青在这两天中,却没有多少心思观赏台湾海峡的风光,大部分时间,他都和坐在永丰舰上专门为他准备的舱室里面,仔细地看着潘玉成奉上的第一稿的《福建土地改革办法》。

    那个“卖女求荣”的潘大豪绅人品虽然不怎么样,不过却不失为一个能吏,特别是对现下福建农村的了解和办法,的确要超过自己这个穿越客太多倍了。看来中国还是不缺能人,关键还是要用对地方啊。想到这里,他都觉得自己好像是那个专门发现千里马的伯乐了。

    “……农村矛盾最为尖锐之处在于绅佃对立,绅佃对立之原因则甚为复杂。既有田主士绅重租盘剥使佃户难得温饱;又有佃户动辄抗租逃租,士绅为收取田租则不得不雇佣团丁,交通官府,豢养爪牙,久而久之便养成割据势力,得以称霸一方,鱼肉乡里。

    而今福建一省之地方割据力量虽遭压制,但治乱之源犹在,绅佃对立仍甚,长次以往。必然旧患复起。如要求久安之策,则必须治其根本,使福建农村之绅田关系不再处于对立状态。

    ……欲解决福建农村之绅佃对立。则必须寻得一法使绅佃双方皆以为自己为得利一方,如此才能顺li推行。玉成以为,如今唯有‘永佃、永息之法’,才能使佃绅双赢。使乡村永安。

    所谓永佃之法,是指将租佃土地之耕种和所有之权分离。凡是租种土地之佃户则拥有该块土地之耕种权利,由各地县政府颁发给‘永佃证’,田主则永世不得收回退佃。而今后凡一起与土地相关之税赋、摊派、夫役等等皆于田主无关,具是持有永佃证之佃户之责。此外。佃户应缴纳之田租也由各地乡镇政府与农会代收,佃户与田主不再发生任何接触。

    所谓永息之法,是指租佃土地之所有权,由各地县政府颁发‘永息证’,并且由政府按年发放固定之‘田租’。持有该证之田主士绅无权直接收取任何田租,只能坐享‘利息’,实际与持有债券无异。此外,政府发放之‘永息’可一律付给中国银行钞票。亦可由中国银行直接代发。如此士绅豪强无需再久居乡村,必然会大量迁往中心城市,对乡村的控zhi和压迫也自行消除了。

    至于永息之利,则应在参考在目前田租所得的基础上,扣除税赋、摊派,以及收租成本(雇佣打手、团丁的费用)之后。再打八折支付固定数目之中行钞票即可。有如此条件,再加上总司令之威德。相信福建地方豪绅必不会再阻碍土改。而永佃之租,则可同田赋、摊派等费用一起由地方乡镇政府征收。大致可确定为收成之35%。如此佃户之田租负担也可有所减轻,地方佃绅矛盾必将永久解决,省政府对地方之掌控也能大大增强……”

    常瑞青正看得入神,这个土地改革办法的重要性是如何强调都不过分的,也是自己将来稳ding政权的关键。如果潘玉成提出的办法可行,那历史上成为民国灭亡最大内因的土地矛盾还真有希望得到一劳永逸的解决!虽然潘玉成在他的《福建土地改革办法》上没有明言,不过常瑞青却知道对方已经给自己留下来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后门!

    因为他所提出的“永息法”里,地主凭借“永息证”所收取的可是固定利息!而且还是纸币。也根本没有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因素,就算不是国民党时代法币金圆券的那种恶性通胀,每年有个3%到5%的“良性通胀”,过个十年二十年,地主们每年所得到的“永息”着他已经下了楼梯,坐在了李大钊等人对面的沙发上面,笑嘻嘻地打量着眼前的几人。

    “守常、飘萍,今天咱们该议什么啦?”

    李大钊和邵飘萍互相看了对方一眼,刚想开口,一旁的毛zd却突然插话道:“陈主席,我在来这里的路上向李先生和邵先生请教了一下关于《党章》和党的组织原则的问题,发现我们这个gcd似乎有些过于松散,同资料上面俄国布尔什维克相比相差太远了。您看,既然我们同俄国布尔什维克算是兄弟党,那我们是不是应该多多向他们这位老大哥学习呢?”

    听了他的话,陈独秀却显出了无奈的神色。他何尝不想将中国gcd建成一个组织严密。纪律严明,充满战斗力的列宁式政党呢?可问题是列宁式政党的关键在哪里?关键就在要有一个法力无边的列宁同志啊!而在眼下的中g党内,谁能来充当“列宁”呢?是自己这个图有其名的主席。还是那位一手握着重兵,一手抓着恐怖分子,一脚又插进赤色工会,还掌握着党的经费的常瑞青同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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