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状态下,是根本不用呼吸空气的。她的那炉安神香其实根不没发挥效用,是沈醉自己睡的太死。
怨完了睡觉太死后,他又怨自己觉察力太差。昨晚石清露那样一反常态地直接大胆,自己早该觉着异常才是,偏偏就是没注意。“唉,看来是美色当前,什么都给忘了。美女的杀伤力,果然是很大。”又叹了一声,他转过头去拿起了桌上的信,盯着上面既无属名亦无俱款没写任何字的空白信封瞧了一会儿,方才打开来抽出里面的信封展信细览。信纸共有两页,第一页上只写了十四个字:“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
这句话沈醉记得曾经对石清露讲某个言情小说里的故事时说过,只是断想不到她用到了自己身上,心下不禁感叹。拿过第一页放在桌上,往第二页看去,只见上面写道:“提笔凝思久矣,却不知该对你写些什么。想了良久,却只想到了你曾对我说过的这句话。用来形容我心中的想法,实是再恰当不过。
我终究是无法面对千寻她们,所以只好选择了逃避。
三十三年来,我只喜欢上了你一个。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我想我会终身怀念的。三十多年的处子之身给了你,我很高兴,因为我把他给了自己心爱的人。昨晚,我很快乐,也很幸福。如果能凑巧怀上你的孩子,那就更好了,我一定会好好养育他的。
我走了,不要来找我。记得你还曾对我说过一句话,叫做‘时间是最好的灵药’。我希望你能渐渐忘记我,好好的珍惜千寻、婉儿,还有阿碧。最后,祝你幸福!”
“石清露字”
“唉,有事你就说嘛,干吗这样一声不响的溜掉。实在是……实在是……太不负责任了。靠,这话好像应该是女的说的。”沈醉拍了下自己脑袋,摇头叹道:“唉,我被气的脑袋当机了!”
桌上还有昨夜剩下的茶,倒了一杯凉茶一饮而尽,冰凉的茶水压住了他心头的烦乱。静了静心思,他将信带信封全部拿在手中,看了一眼,紧紧一握,道:“不找你?我找不到你我就不姓沈!”说罢,双手一搓,火焰刀劲将信纸带信封尽化作飞灰散去。拍拍手,立马收拾了包裹,到楼下命小二去牵马匹。他则到柜上去结店钱,昨日在柜上存了五两银子,一晚的店钱却是用不了这许多。不过他现在是有钱人,并不在乎这五两银子,便全付了,也省得掌柜结算找零的麻烦。而且先前勒的人家店小二不轻,也算是赔点医药费兼精神损失费了。
只住一晚就给了五两银子,掌柜高兴的嘴都合不拢,十分热情地带着店小二亲自将沈醉送到了店外。并说道了石清露一早离去时的方向,却仍是往洛阳的,应该是回她的百花庄去了。沈醉谢过掌柜后,上马执鞭,策马往洛阳急奔。
中午时分,便即赶到了洛阳。却是也不进城,直接绕城往城南三里外的竹林阵百花庄而去。策马直奔竹林阵,过桥下马,正要进去,却是又即停步。想到个问题,十分犯难,那就是这座竹林不是普通的竹林,乃是一座竹林所布的奇门遁甲阵。他上次虽跟石清露走过,但走法却是一点儿没记下来。
“迷宫而已嘛,又不是没玩过,多走几次就能走出去了!”为自己打了气,沈醉将马拴在一棵竹子上,跨步便进了林中。有若闲庭信步一般,走得是好不潇洒。
半个小时后,他却彻底迷失了方向,晕头转向躺倒在满是枯叶的松软地上,叹道:“古代的迷宫好复杂。现在进去是不指望了,就是不知道还能不能出得去。”
瞧着头顶透过茂密的枝叶瞧到的几点天空,不由敲了下头,暗自骂道:“笨蛋,真是个大笨蛋。轻功这么好,干吗不从树顶上走,那上面总没阵法吧。”又敲了敲脑袋,叹道:“唉,今天发笨的时候好像比较多,看来还是不能够冷静下来呀。”
说罢又摇了摇头,长呼了一口气。人便直挺挺的而起,如同一段木头一般,身不倾腰不动腿不弯,保持着躺下时的状态从脚跟直直挺起。动作好似僵尸一般,不知道的人见了定要吓上一跳。这其实是他只用了脚腕的力量便将全身带起,若是武林好手见了,定是要大为叹服的。
站起身来,脚尖轻轻一点地,人便飘身而起,直往树顶窜去。跃起约三丈高左右,便已气竭,他又往身边一枝横生的竹枝上轻轻一点,借力弹起。同时,抬手一掌,将头顶错乱横生的枝叶一掌震断打出一个洞来,枝叶飞溅散落间,人便从中穿过跃到了竹林顶上。
轻轻落到一条竹枝上随枝而荡,转眼去瞧,却见脚下竹浪滔滔。秋风吹过,一波一波往远处荡去,他竟是瞧着一望无际,望不到尽头。不禁微一皱眉,心中疑道:“奇怪,这片竹林应该没这么大吧,怎么就一眼望不到头呢?”又转眼四瞧,却发现四周皆是如此,竹林叶海,无边无际。远处乃是林海与天际相接之处,瞧不到周边的山峰,也瞧不到远处的洛阳城。
“幻觉,一定是幻觉!”揉揉眼,再去瞧,却仍是如此,不禁丧气叹道:“唉,难道这阵法真个如此厉害,竟能凭空生出这样的幻景来。还是以什么特殊方法,迷惑了人的视觉。不过不管怎么样,我现在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