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根本说不出话。
因为林新一给出的证据太过翔实,他根本无力为自己解释。
但他真的很委屈
他是“处决”了那名歹徒没错。
可那歹徒真的是在跪地求饶么?
谁能保证他不是在故意示弱,等待机会反击呢?
谁能保证他怀里不会藏着第二把枪呢?
要知道在米国,类似的事情发生过很多次。
许多歹徒看着两手空空、配合逮捕,实际上却随时可能从怀里掏出一把手枪,猝不及防地跟警察拼上一番米粒煎居合术。
类似的惨剧发生得太多了。
所以米国警察才总是那么过度紧张,紧张到了只是看到嫌疑人把手伸向口袋,都会下意识掏枪将对方击毙的程度。
以至于很多人只是傻乎乎地伸手掏个证件,就莫名其妙地死在了警察的枪口。
但这些警察也并不是喜欢杀人。
实在是环境太过危险,让他们不得不反应过度。
在这人人有枪的籽油国度,警察永远不知道歹徒身上有没有枪,有几把枪。
他们能知道的,就是自己的命只有一条。
不抢先手就可能死,手下留情就可能死。
詹姆斯作为有着多年一线工作经验的fbi搜查官,过去就是在这种恶劣的执法环境中成长起来的。
他怎么可能对歹徒手下留情?
万一歹徒真的再突然掏一把枪出来呢?
虽然被反杀的概率很小。
但他毕竟不是赤井秀一那样的手枪境高手,一大把年纪了可不敢拿命来赌。
可他到底还是忘了,这里不是米国,而是曰本。
而一手将他置入险境的警视厅里,竟然还有人好意思跟他较真,说他以一敌三还是防卫过当,甚至指控他故意杀人。
“麻烦了”
詹姆斯一阵头疼:
有林新一提供的铁证在,他这故意杀人的罪名算是摘不掉了。
而曰本虽然奉米国如父,在fbi、cia、尤其是驻曰米军面前膝盖发软。
也闹出过不少将犯罪米国大兵“礼送出境”的经典孝话。
但这并不代表所有米国人在这都能当人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