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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掌家女主只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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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味觉小娘子8(5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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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叫各自的名字太麻烦,而且大家又都不是一个姓氏,会显得有些外道。

    最后干脆从老大排到了老十四。

    余景天是所有人当中的老大,统称为大哥。

    申晴只比余景天小几个月,就被叫二姐,下面则按照自己的年龄排序。

    如此,大家族就算成立了。

    学厨的提议现在已经征得了全家的同意,光同意不行,得落实到实处。

    第一件事就是帮他们从上到下打理干净,做吃的,人不干净,一脸埋汰,谁会来买你的东西?

    清洗干净就需要有换洗的衣服,他们穿的是乞丐装,那指定得从头到脚重新换一遍,除了她之外,可是有十三个人啊,鞋子袜子亵衣亵裤,外衣外裤,这些全部加起来,怕是得好几两银子呢!

    租房子,购买置家的铺盖,各种家伙事,哪里是她这几两银子能够打发的了的?

    本来她还想将狼皮自己硝制了然后拿出去卖,但现在她暂时没能找到芒硝这种东西,不好硝制,万一做坏了,还不如从一开始就拿出去卖掉呢!

    是,如果狼皮自己留着,硝制后可以用来当铺盖,这玩意儿说不准比棉花还要暖和呢,但是那味道,以古代的硝制手法,做不到完全除味儿,时间长了,也是会发臭,铺这样的东西在床上,谁能受得了天天闻啊!

    一不做二不休,申晴向这些弟弟妹妹打听到最近的一个府城,距离这里有百十里路。

    在这个小城镇里,她的这些狼皮根本就卖不上好的价格,除非去大点的府城,或者县城,远是远了点,不过他们也帮她打听好,可以坐着镖局的车去车回,因为他们这边也算是粮食的主产地,天天都有往府城运送小麦的马车。

    去府城一趟需要二十五文路费,一来一回就要五十文,但想到在这里,一张狼皮只能卖半两银子不到,就觉得亏,一咬牙一跺脚,去了。

    “你去府城做什么?要不然我陪着你一起去?”

    余景天可不是个爱管闲事的,这段日子的相处,她也看出来他不爱搭理人,所以,在问府城的方向时,她连问都没问他,如今她都要走了,他却突然冒出来,说要跟自己一起去。

    ‘受宠若惊’的她当即把头甩成了拨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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